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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07年成人高考违规处理办法出台

http://www.zsw114.com      2007-8-3      黑龙江晨报      

  从省招办获悉,2007年成人高考违规处理办法日前出台。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做暗号或者手势等,将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据介绍,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违规行为还有,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试卷上标记信息的等。

  据了解,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考试的各科成绩:故意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题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电子设备或者利用其他工具、方式传递试题答案、信息的;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故意在试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2007年成人高考将于10月13日、14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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