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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的“关照”迟到了

http://www.zsw114.com      2008-5-30      青年参考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警察的电话,说很快会有人来看现场。可是直到12点多,一个小伙子才出现在我宿舍的门口。他没穿警服,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简单解释了自己的身份,便拎着一只方形的木箱进屋了。木箱里面是各种刷子、铲子和瓶子。小伙子从一只瓶子里倒出一点儿黑色粉末,小心地在我的窗子上来回刷动,从室外到室内,不声不响地寻找蛛丝马迹。

  他的耐心让我对他很有好感。想起昨天朋友说英国街上都有闭路电视,就问他是否要看街上的监控录像。小伙子的回答十分谨慎:“在主干道上都有闭路电视监控,但是也有一些系统并没有工作。”潜台词是:你们家门口的监视系统是否在工作就不好说了。

  大约10分钟后,他的工作完成了。我问他,是否应该给我留下警号什么的。他掏出一张白纸,撕了半张,抄下一个号码给我,告诉我这是我的报案号,如果再发现什么东西丢失,或是希望知道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打电话咨询。小伙子彬彬有礼地向我告别。我攥着那半张纸,心领神会:看来丢的东西是找不回来了。

  既然警察已经来过,出于安全的考虑,我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搬家,却意外发现还丢了一样东西:手机充电器。这下我连手机也不敢用了,没电了怎么办?想了半天,先把要紧的电话打了吧。

  我拨通了房东的电话,通知他我要搬走了。谁知房东大发脾气,说我违反了合同,擅自搬走,要将以前交的定金全部扣除,还要我把水电费用结清,他让我提前搬出的事情却只字不提。我的手机马上就没电了,我直奔房东的办公室,打算和他理论。但他的一名雇员出来挡驾,告诉我:房东的所作所为受英国法律保护,按照法律,他什么也没做错。

  晚上,一个中国同学来找我,让我到她那里去住,免费住到我找到新住处为止。在我的“新家”,大家听说我的手机没电了,立即找出一个八成新的手机给我用。

  出国前,我被告诫:在国外不要和中国同学一起住,不然会妨碍你融入当地社会的速度。不过,被盗以来的经历让我不再认同这个说法。

  两个多月后,我找到了新住所,家里人在国内买了一部新电脑,请人带到了英国。我的生活恢复了常态,前房东托人给我捎来了几封警察局的信。第一封信的基本内容是:如果你遭受了丢失东西的痛苦,可以拨打某个免费电话倾诉,专家会帮你消除焦虑;第二封信要我填写一张表格,再次说明我丢了什么东西;第三封信问我,警察局的上述关照是否及时、有效,让我选择这些关照对我的心情起了什么作用:A.愉快;B.没有用;C.更糟了。

  我特别想自己设立一个选项D,并把它翻译成英文给警察局寄回去——你觉得英国人懂什么叫“哭笑不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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