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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秋开始,独立学院将自发文凭,进入5年“过渡期”。那么,独立学院招生还需不需“母体”高校领导?招生现场领导协调小组组长、省高校工委副书记尚保建昨称,今年独立学院招生依然要接受举办高校的管理和指导。
他说,各举办高校必须加强对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独立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必须经举办高校和省教育厅审查后方可发布;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招生章程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独立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由举办高校审核后寄发考生。
省招办还规定,各高校严禁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之外招生;严禁任何高校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格规范普通高校校外办学及联合办学行为,对已设立的承担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校外办学机构和办学点要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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