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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使用电话填报征求志愿注意事项

http://www.zsw114.com      2008-7-15      上海招考热线      

1、填报征求志愿的对象:文科471分(含471分)以上,理科467分(含467分)以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2、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应准备好本人的报名号、密码号和要报考的学校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一定要事先草拟一份志愿表),以保证填报志愿的准确性和填报过程的顺利。

3、每一个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输入完毕后按 # 号键确定,系统将回报该院校或专业中文名称,在语音提示后继续输入下一个专业。

4、填报征求志愿时,每位考生可按顺序填报1—3所院校,每一所院校中可填报1—3个专业,并表示是否愿意服从该校其他专业的调剂。考生如果只需填报1个或2个专业,要终止专业代码输入,可选择“#”功能键结束专业填报,直接进入“愿否调剂”选择功能。每位考生对每一次语音提示的“愿否调剂”都一定要表态,而且必须在最后听到语音提示“我们的系统已经记录下您填报的信息”,填报方可生效。

5、考生如需增减志愿或变更原填报院校的志愿顺序,可进入主菜单按3号键删除原来填报的所有志愿再重新填报。

6、填报征求志愿的声讯电话为:960695。

7、考生使用电话填报征求志愿时间:自7月14日下午1:00起至15日下午1:00止。时限终止时本专线将及时关闭,不再接受考生填报。

8、考生可拨打960695查询本人使用电话填报院校志愿的全部登录情况。

9、拨打声讯电话必须使用音频电话机,即:将电话机音频/脉冲开关拨到“T”或“音频”档。

10、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16841666人工台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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